Stikeman Elliott
 
网站搜索
亚太地区业务实践
在过去二十多年中,司特曼律师事务所已经是亚洲地区(尤其包括印度、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泰国)最有影响力的加拿大法律事务所。过去,司特曼律师事务所关注于加拿大在亚洲的投资,并且通过其在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的办公室建立了大量的业务。今天,为了体现加拿大在亚洲地区快速扩张的目标,以及作为资本的重要来源,司特曼律师事务所在亚洲公司进军加拿大的大量重要交易中提供法律服务。

由于其在加拿大商业法律界的显著声誉,以及在亚太地区长期而稳固的业务活动,司特曼律师事务所具备为亚洲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所需的两种基本要素——专家质素,以及对我们客户期望的商业和文化环境的了解。事实上,我们的专家遍及加拿大商业法律的每个领域,尤其是在公司融资、并购、银行业务、税务、科技、房地产、矿业、林业和能源法律方面。规模强大的监管和政府关系业务——尤其是国际贸易和反托拉斯领域——是司特曼律师事务所的亚洲客户成功的另一个关键因素。这些亚洲客户继而向本所寻求日常的法律服务,所涉领域从印度公司在加拿大境内的收购,到澳大利亚公司在加拿大境内的房地产投资。尤其是,本所在多伦多、卡尔加里、温哥华、伦敦和悉尼的矿业和资源部门的业务,为该部门的客户提供了涉及主要金融和资本市场的专家意见和知识。

本所的业务骨干除了到印度、中国大陆和香港进行一年四次或更频繁的考察,还会在亚太地区进行定期考察。

代表性经验

具体的近期经验包括代理或参与了如下项目:

  • 代表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Cheung Kong Infrastructure Holdings Ltd.)以 6.29 亿加元收购 TransAlta Power LP。

  • 代表中信加拿大能源有限公司(CITIC Canada Energy Limited)中信集团(CITIC Group),将中信加拿大能源有限公司 50% 的股份售给 KazMunai Gas EP。

  • 代表Mittal Steel N.V.以 330 亿美元投标 Arcelor。

  • 代表Essar Global以 18.5 亿加元收购 Algoma Steel。

  • 代表中信集团以 19 亿美元收购位于加拿大国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Canada-based Nations Energy Co Ltd.)的哈萨克斯坦资产。

  • 代表Rain Commodities Inc.以 4.37 亿加元协议获得大湖碳收益基金公司(Great Lakes Carbon Income Fund)的资产。

  • 澳洲国民银行有限公司(National Australia Bank Limited)新西兰电信、出版和广播有限公司(New Zealand Telecom, Publishing & Broadcasting Limited)进行枫叶债券(Maple Bond)债券融资。

  • 代表澳华黄金有限公司(Sino Gold Limited)收购金华资源股份有限公司(Golden China Resources Corporation)。

  • 代表麦格理集团(Macquarie Group)以 1.47 亿加元收购 Orion Financial Inc.。

  • 代表麦格理北美有限公司(Macquarie North America Limited)Kiewit Construction Company成功投标加拿大魁北克省的 25 号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

  • 代表ING 房地产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ING Real Estate)以 33 亿加元收购 Summit REIT。

  • 作为联想集团的加拿大法律顾问,以 17.5 亿加元收购了 IBM 的个人电脑事业部。

  • 代表Lihir Gold Limited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

  • 代表大洋黄金公司(Oceana Gold Corporation)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 代表森塔明埃及有限公司(Centamin Egypt Limited)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同时进行加拿大公开股票发行。

  • 嘉汉林业集团(Sino-Forest Corporation)的公开发行股票中代表其证券承销商。

  • Paladin Resources Ltd.全球可转换债券发行的加拿大部分,代表其证券承销商。

  • 代表麦格理银行有限公司(Macquarie Bank Limited)为里奥纳尔塞阿金矿公司(Rio Narcea Gold Mines Ltd.)融资。

  • 在过去三年中亚太地区有超过 150 个对加拿大的私募项目——司特曼律师事务所代理了几乎所有重要的亚太公司对加拿大的私募项目。

  • 代表亚太矿业公司(APAC Minerals Inc.)参与其与金华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的业务联合,后者是一家在中国从事采矿业务的私营公司。

  • 代表Lynas Corporation Limited收购了 AMR 科技公司 19.9% 的股权,该公司在中国从事稀土业,并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


 
相关业务实践
联系人
主要联系人

蒙特利尔:
Pierre A. Raymond
Erik Richer La Flèche

多伦多:
William Braithwaite
Dee Rajpal

卡尔加里:
David Lefebvre

温哥华:
Amyn Abdula
Michael Allen

悉尼:
Brian Hansen

相关出版物